
据了解,截至2015年底,潍坊市电梯已达21815部,位居全省前四位,年均增长率超20%。随着电梯数量的增加,其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。不过,由于有关法律法规对电梯日常管理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不够细化,职责不够明确,致使一些规定得不到真正落实或难以落实,如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环节的安全责任问题;新建小区电梯选型不恰当导致的使用隐患;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问题;电梯维护市场混乱等问题,严重影响了电梯使用安全。
我们了解到,《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(送审稿)》中对电梯的生产经营、使用、维护保养、检验检测、监督管理、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理、法律责任等,均作出了详尽的规定。
条例规定,电梯制造单位应当保证电梯的质量、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符合法律、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,依法向电梯使用单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,并向电梯使用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。电梯发生规律性故障的,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及时作出相应技术说明并协助排除故障等。条例还明确规定了电梯使用单位的职责范围。使用单位应该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电梯使用、维护保养标识,电梯检验、安全警示标志;电梯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,立即停止使用,在电梯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停用标志,及时组织检修。未取得维护保养相关资质的,应当及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检修;发生乘客被困故障时,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安抚被困乘客,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,对被困乘客实施应急救援等。
另外,条例中也对违反条例规定的相关行为,均明确了法律责任,并列出了详细的处罚措施。

